中国展览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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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22年第一批水平等级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展协字【2022】第 0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疫情形势,现将2022年第一批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和展览陈列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等级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复评(原件审核)时间:2022年8月25日-26日

二、复评(原件审核)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风险,请所有报名参评一级、二级水平等级评审的京外企业,于2022年8月24日前将复评所需材料邮寄至北京亲朋处,待收到复评通知后委托亲朋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代为提交复评材料。如无特殊原因,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评(原件审核)所需材料

1.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000 环境认证;

2.人员学历(2001 年前毕业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2001 年以后毕业的可以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可扫码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附示例)、职称证书。

3.人员社保证明(在有效期内可网上查询的,不能在网上查验的,须提供企业一证通数字证书等设备,以备复审现场登陆查验。);

4.业绩合同(申请展览工程水平等级申报材料如无面积体现请提供面积证明文件)、验收报告(展陈项目必须提供验收报告和工程量清单)和银行收款凭据;

5.财务审计报告。

 

各单位联系人均须认真负责,确保手机、邮箱等通信畅通,及时查收、反馈信息。如因联系人变更,已登记的手机、邮箱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未及时关注中国展览馆协会微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010-84600953  84600962

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示例)

附件关于2022年第一批水平等级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中国展览馆协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