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展览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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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展协字[2023]第026号

各会员单位:

2023年度第二批《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行业自律)》评定工作将于9月1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知悉:

一、根据要求,评选活动现更名为:《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行业自律)》。

二、此项评选活动是协会根据会员企业需求,开展的一项会员服务和行业自律性活动,各会员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参与,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三、评选工作将按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等级评选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材料申报工作于2023年9月11日开始,2023年10月11日截止。本次报名参评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请务必在此时间内,按照《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水平申请手册》(参见附件1)中的要求,将申报资料装订完备并盖章封档后,邮寄至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与秘书处保持联系畅通。各单位联系人均须认真负责,确保手机、邮箱等通信畅通,及时查收、反馈信息。如因联系人变更,已登记的手机、邮箱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未及时关注中国展览馆协会官网(http://www.caec.org.cn/)及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CAEC-zhanxie)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为便于资料存档查阅,从2023年开始,水平申报材料将附带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2

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501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51085005

邮箱:shuiping@caec.org.cn

收件人:魏硕

四、所有报名申请一级、二级水平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原件用以审核;申请三级水平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原件审核仍实行抽查,原件审核时间暂定为11月2-3日两天,地点北京,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

五、严格禁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水平等级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申请手册.doc


附件2:《电子版文件相关要求》.pdf


 受疫情影响,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的业绩,提供2018-2023年期间,任意连续两年的业绩,审计报告同业绩相对应。